关于开展课程标准制(修)订工作的通知
更新日期:2014-10-13

各系(部):

课程标准是执行人才培养方案、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教学指导性文件,是指导教师组织教学、对学生实施考核和评估教学效果的重要依据。为切实提高我院教学质量,现组织开展课程标准的制(修)订工作,请各系(部)及教研室认真组织学习《关于课程标准编制的指导性意见》,精心组织、合理分工。全院所有专业于201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专业核心课程标准的制订或修订工作,重点专业(示范建设重点专业、省级重点专业、院级质量工程专业)于2015年3月31日之前完成除任选类课程外的所有课程标准的制订或修订工作,其它专业于2015年5月31日之前完成除任选类课程外的所有课程标准的制订或修订工作。

请各系(部)于2014年10月20日前将各专业的课程标准制(修)订工作计划报教务处张慧处。

电话:0833-2274245

邮箱:2604597178@qq.com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
附件: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标准编制指导性意见(定)

教务处
2014年10月10日